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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诈骗案件司法解释 明确定罪量刑标准

浏览次数:8271 编辑:zjmslaw 发布于:2011/4/8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今天(7日)上午10点,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连线正在现场采访的中央台记者孙莹,了解相关情况。


  主持人:“两高”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主要内容是什么呢?


  记者:这次的司法解释共11条,首先他明确了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和诈骗犯罪的方案形式将最低的入罪门槛由原来的两千元提高为三千元,同时规定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诈骗三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最大的一个莱点就是此次司法解释明确了可以予以从严惩处的诈骗犯罪的具体情形包括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以赈灾名义、赈灾募捐的名义实施诈骗的,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务,或者是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些情形将被从严惩处。第二大亮点就是它明确了电信诈骗的定罪量刑标准,大家知道近年来电信的诈骗犯罪活动日趋猖獗对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所以司法解释规定,针对诈骗,电信诈骗行为查处难、取证难,诈骗数额往往难以查清的实际,那么现在规定对电信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可以以诈骗罪未遂追究刑事责任,这样就解决了一个查证难的问题。


  主持人:出台司法解释有什么样的背景呢?


  记者:就拿我刚才说的电信诈骗来说,电信诈骗它作为一种新鲜的诈骗方法现在是以集团化、专业化的方式来作案,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往往是在幕后组织操纵整个犯罪实施,他们经常是在国外来操纵这种犯罪,雇佣人员为他的诈骗窝点搭设网络平台,拨打诈骗电话并接听回国电话,甚至它将诈骗电话的内容设计成中奖、购车退税、电话欠费、信用卡消费、灾区的募捐、网络购物、股票走势预测、彩票中奖、冒充熟人绑架勒索等等,所以现在受骗的人非常的多,仅2009年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五个省的群众因电信诈骗造成的损失就高达10多亿元,所以现在“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重点是打击电信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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