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页 简体中文 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本所简介铭生动态律师风采专业领域铭生研究法治新闻法律法规成功案例公示公告在线交流
 
铭生所被批准编入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

浏览次数:4774 编辑:lawyer01 发布于:2012/9/1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由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提出申请,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评审委员会评审,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高法〔2012〕256号批准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编入第二批浙江省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

   铭生所凭借成立后在企业破产、公司清算、公司股权转让、公司并购、不良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领域所积累的丰富的经验及业绩,对铭生所在此次破产管理人资格申报过程中提供了有益的帮助和指导。
   铭生所获得破产管理人资格后,将紧密依托事务所平台,在巩固已有业务的基础之上,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积极开展破产、清算、重整等相关业务。

 
信息搜索
 
 
联系我们
电话: 0574-87065826 0574-87065828
传真: 0574-87065828
邮箱: zjmslaw@zjmslaw.com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及11楼部分(宁波人才市场西侧,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东侧400米)
网址: http://www.zjmslaw.com
 
友情连接
铭生专业网:
法律法规:
新闻媒体:
公检司法:
其他连接:
   
版权所有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5030562号-1
联系电话:0574-87065826、传真0574-87065828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及11楼部分(宁波人才市场西侧,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西侧400米)
© COPYRIGHT 2008 - 2026 http://www.zjmslaw.com all right reserv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