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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陈春香律师为东钱湖中心小学做普法讲座

浏览次数:3715 编辑:lawyer01 发布于:2018/11/2    

                      明德尚法

                                                                --------与阳光同行

 

2018928日,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陈春香律师应东钱湖中心小学之邀请,以幽默风趣的方式给在校五、六年级小学生上了一堂生动、活泼具有教育启发意义的法制课堂。短短一小时,陈春香律师从什么是法,道德与法之间的联系、区别,家庭、学校、社会三类矛盾入手,围绕与中小学生息息相关法律风险的展开讲解,结合陈律师亲自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实例,引导他们对身边万一存在的重大人身伤害可疑情形具备高度的风险敏锐,并在紧急情况下做出的理性的行为选择,以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远离风险。

为让孩子们具备基本的生活哲学常识,坦然面对成长路上的各种可能风波,陈律师特别强调矛盾的普遍存在哲学原理,提示同学们,成长的过程中会遇到痛苦、纠结与挫折,挫折和冲突时时处处都存在,人人都会遇到,不要大惊小怪,要在不断处理挫折中成长自我。并再三叮嘱孩子们遇到自己无法解释的难言之苦,可以求助法律援助热线和律师,为自己健康成长寻找援助力量是他们的权利。提醒同学们,求知求学求真理,是一场修行。修心养德,友善理智,做到三不:不自伤,不伤人,不被伤。

最后,陈律师告诫同学们,为避免不良环境影响,力戒以下高危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 2.携带管制刀具; 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 6.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7.观看或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如离家出走、经常考试作弊、经常欺负弱小同学等。

并严肃提示同学们远离以下高危场所网吧 、酒吧、歌舞厅 麻将馆 赌场 、(恶搞、低俗、色情视频、直播间

    同学们聚精会神听完讲座,有的同学还认真做笔记,部分同学在校门口巧遇陈老师还意犹未尽,纷纷要求与陈律师合影并记下电话号码,四年级同学羡慕地希望以后有机会再次来校讲课。

整个讲座过程,孩子们都听得兴致勃勃,还迫不及待地三三两两发表议论,听到风趣点忍俊不禁笑声阵阵,有个同学颇为得意地告诉陈律师,笔记都记了四五页!陈律师和随行的实习律师小周被同学们的认真态度深深感动。

孺子可教,普法要趁早,为祖国的花朵美丽绽放保驾护航,是法律工作者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为青少年普法,投入一些时间和精力,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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