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页 简体中文 English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 页 本所简介铭生动态律师风采专业领域铭生研究法治新闻法律法规成功案例公示公告在线交流
 
【铭生党建】严明党的纪律、强化自我监督,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议顺利举行

浏览次数:564 编辑:lawyer01 发布于:2024/7/4    

一、召开纪律处分条例集中学习会议

531日下午130分,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举行了主题为“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即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会议。党支部以书记讲党课的形式进行宣讲。主要阐述了以下内容:第一,在态度上,应该要认识到,新时代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尊崇党章,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的总规矩,尊重党章这个管党治党的总章程是应有之义。第二,在思想上,应该意识到,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加强和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全体党员的共同责任,在行动上,每一个党员律师都应该巩固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从内心迸发出凝聚团结干事业的强大合力,社会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所面临的状况日益复杂多样,人民群众对身边法律问题的解决需求愈发迫切,因此,党员律师更应该努力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和法律知识。成为律所的模范,服务人民群众,成为一名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同时,党员律师应当清楚的认识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身为一名法律工作者,应当恪守职业底线,坚持党组织对自身要求的“严紧实”,不违反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图片关键词

二、签曙承诺书,为“铭律先锋、法治同行”党建品牌添砖加瓦

党支部创建党建品牌精神深入探索和宣讲,作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尤其是一名优秀的党员律师,应该做到以下几点:首先,应该在思想上,言行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谨言慎行。其次,应该积极拓展业务,不断扩展自身的视野与知识:最后应该发挥党员的模范,热心公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到会党员都郑重签下了承诺书以表明自己遵守党纪及共建党建品牌的态度。

图片关键词

三、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的最后,全体党员讨论并确定了青年律师周丹妮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事项,各党员对其工作生活上的表现充分表明了自己的意见,最终全票通过了关于周丹妮同志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事项。

会议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

 
信息搜索
 
 
联系我们
电话: 0574-87065826 0574-87065828
传真: 0574-87065828
邮箱: zjmslaw@zjmslaw.com
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及11楼部分(宁波人才市场西侧,宁波中级人民法院东侧400米)
网址: http://www.zjmslaw.com
 
友情连接
铭生专业网:
法律法规:
新闻媒体:
公检司法:
其他连接:
   
版权所有 浙江铭生律师事务所    浙ICP备15030562号-1
联系电话:0574-87065826、传真0574-87065828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302-312(330弄26号)东轩大厦10楼及11楼部分(宁波人才市场西侧,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西侧400米)
© COPYRIGHT 2008 - 2026 http://www.zjmslaw.com all right reserves